我市启动劳动密集型企业火患整治攻坚
首批五项重点任务公布
昨日,我市印发《福州市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整治首批五项重点攻坚任务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从根本上消除群死群伤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底线。
覆盖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将实现常态化推进
本次攻坚范围覆盖全市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覆盖纺织、服装、制鞋、箱包、塑胶、包装等生产制造类企业,以及具有分拣、加工、包装作业功能的仓储物流类企业。
攻坚行动不分阶段,实行边排查、边整治、边巩固,常态化推进、动态清零,各项攻坚任务应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行动结束后将转入常态化消防安全监管。
方案要求,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即日起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开展全面自查,对照五项重点攻坚任务和消防安全"四条红线"建立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处置,重大事故隐患实施销号管理,完善"检查—交办—整改—现场复核—验收销号"全链条闭环管理。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处罚、联合关停。
各相关市级部门也将建立包片指导制度,挂钩各县(市)区,每月下沉指导攻坚进度,定期报送攻坚进展。对整治推进不力、隐患长期清零滞后的县(市、区)和企业,统一通报曝光。
五项攻坚任务全面展开
根据方案,福州市将集中力量攻坚整治五类突出隐患。
一是拆窗破网专项任务。对建筑外窗、阳台、疏散出口等处设置固定防盗网、金属栅栏、广告牌等妨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设施,一律清理拆除。确有安防需求无法全部拆除的,外墙必须开设从内部可快速开启的应急逃生窗,每个防火分区设置不少于2个;建筑物走道、窗边、阳台或屋顶平台等处应配备逃生缓降器或悬挂式逃生软梯等辅助疏散设施和个人应急逃生设施。
二是全域生命通道畅通专项任务。全面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登高操作场地作业的障碍物、违停车辆、构筑物,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被堵塞、占用、锁闭。占用屋面逃生空间或防火间距的杂物须立即清理,生产车间、仓库与疏散楼梯未做防火分隔的,必须立即采取防火门、防火墙等措施分隔到位,确保火灾时有效阻火隔烟。
三是消防设施维护提升专项任务。安装一键声光报警装置,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配齐烟感探测器、喷淋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对损坏、无法正常运行的消防设施及时维修更换,建立常态化巡检维护机制。
四是违章搭盖拆除专项任务。对占用屋面天台逃生避难空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等进行违章搭盖的,坚决整改或拆除。对存在易燃建材的违章搭盖、违规增设夹层和阁楼等存在坍塌风险的,及超出使用期限,擅自变更核定用途造成消防安全不达标的,坚决拆除。
五是生产作业规范专项任务。落实危化品分类分区存放、核定最大储量、专人收发管理等管控措施。规范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管理,定期维护控爆设施,严格执行检维修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作业审批制度。严禁车间、仓库违规混设,严禁生产车间布置在仓库上方,严禁车间、仓库内违规住人。船舶修造企业在船舱等有限空间内明火作业时,严格执行作业审批、监护制度,加强作业安全防护。
强化科技赋能 提升安全水平
推进火灾隐患整治攻坚,各部门在行动。我市将全面推广应用"'闽企安'安全生产AI助手",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在车间、仓库等关键点位安装公共视频,自动识别堵塞通道、违规动火、门窗封堵等隐患,实现实时预警。
我市还将结合多部门联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生产、消防设施弄虚作假、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拒不整改重大隐患等违法行为;健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刑事追责、纪检问责衔接,形成高压震慑。
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已全面启动摸排整治工作。我市将持续深化攻坚行动。行动结束后,我市将把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管控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各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依托网格化巡查、厂区视频监控等手段,构建"人防+技防"动态管控体系,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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