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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群众投诉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13批)
时间:2026-08-04 10:54
福州市群众投诉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13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SD3FZ20260728D001

1.仓山区下渡街道下藤小区8号楼楼下97号老张卤味店、98号大都会卤味店油烟、异味扰民。

2.该地址先前已明确列入餐饮禁设清单,但98号大都会卤味店是2026年5月新取得餐饮经营许可证,油烟排放口设置在居民窗户下方,多次向12345投诉举报无果,属地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不作为。

仓山区 油烟

2026年7月29日,仓山区下渡街道、市监局、仓山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核查。

1.下藤小区位于仓山区下藤路195号,建于1995年,开发时未规划设计底楼商铺专用公共排烟管道。97号老张卤味店、98号大都会卤味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处理后排放。7月30日,仓山生态环境监测站对两家店进行了监测,油烟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但确有异味扰民。

2.97号老张卤味店已列入2026年3月23日仓山区政府印发的《仓山区重餐饮禁设区域清单(第3批)》,98号大都会卤味店未列入重餐饮禁设清单,仓山区市监局按规定核发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3.98号大都会卤味店排烟口在店面大门外延的遮阳棚处,距居民窗户6至7米。

4.在12345平台涉及98号大都会卤味店投诉共2件,下渡街道、仓山生态环境局均办理反馈。

部分属实 加强监督管理,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1.仓山区下渡街道和仓山生态环境局要求两家餐饮店定期清洗维护好设施设备,确保油烟收集净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仓山区市监局根据要求对于在禁设清单发布前已经取得证照的存量重餐饮真人视讯项目——97号老张卤味店,在其许可期限届满时,函询资规局、建设局及仓山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于部门复函建议不予核发食品经营许可的,仓山区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不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

2 SD3FZ20260728D002 晋安区象园街道紫新路、讲堂路与俊伟路交叉路口多家垃圾转运站,每日早晚垃圾转运过程中产生污水滴洒、散发恶臭等情况,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晋安区 垃圾

2026年7月29日至31日,晋安区城综局、王庄街道开展现场核查。

1.紫新路、讲堂路与俊伟路交叉路口分别设有一个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点,并非为垃圾转运站。紫新路站一天收运两次(9:40-10:10和20:55-21:25)。讲堂路与俊伟路交叉路口一天收运三次(6:00-6:30;11:20-11:50;19:40-20:10)。

2.紫新路、讲堂路与俊伟路交叉路口两处点位沿街店面较多,个别店主未按规定时段和地点投放垃圾,提前将垃圾堆放于收运点周边,垃圾长时间露天滞放,滋生异味、产生污水。

3.收运企业在倒桶过程中有零星污水滴洒至路面,影响市容。

属实 对紫新路、讲堂路与俊伟路交叉路口生活垃圾收运点每日清洗,确保无污水,加强该点位日常巡查,责令站点周边商户定时投放垃圾。

1.晋安区王庄街道、城综局于7月29日—31日,对该区域商户每日上门开展垃圾按规定投放宣传,并加强日常巡查,对不按规定投放的商户予以劝导,对屡教不改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晋安区城综局已责令垃圾收运企业,收运过程铺好垫布,轻拿轻放,收运结束立即对点位进行路面清洗。

3 SD3FZ20260728D004 投诉人对SD3FZ20260716D018办理情况不满意,认为仓山区有关人员办理过程存在欺上瞒下,反馈情况与事实严重不符,比如反馈中提及涉事空调外机与投诉人厨房窗户有4米但实际仅1.3米,组织双方业主沟通调解情况不属实等。 仓山区 其他

2026年7月29日,仓山区仓山镇收到群众对SD3FZ20260716D018信访件办理不满的诉求,前往联建新苑4区6栋复核,重新测量空调外机距离并走访双方当事人。

1.关于1506业主空调外机设置不合理的诉求,仓山镇联合联建社区持续协调双方调解矛盾,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对相关数据进行重新精确测量。

2.双方纠纷历时一年,其间历经多部门多次组织沟通协调,现已促成1506单元业主同意社区拟定的移机方案。

部分属实 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新情况,针对争议焦点重新核查确认,推动双方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

1.经仓山镇及联建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协调,1506单元业主同意将空调外机调整至合理位置,最大限度减少对1507单元业主的影响。1506单元业主已于7月30日晚完成空调外机移位工作,邻里纠纷已得到实质性化解。

2.仓山镇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现场调解会,后续将持续做好跟踪回访,巩固调解成效。

4 SD3FZ20260728D005 连江县苔菉镇后港新村34号楼下新疆兄弟烤肉店,去年开业至今油烟通过简易管道直排店外,部分排到地下管网。多次向苔菉镇政府、连江县生态环境局反映,问题未得到解决,部门之间互相推诿、不作为。 连江县 油烟

2026年7月29日,连江县苔菉镇、住建局、连江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核查。

1.新疆兄弟烤肉店在门店外临街区域设置烧烤炉进行烧烤加工作业,采用静电式油烟烧烤车,烧烤产生的油烟由烤炉内置简易一体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向临街低空排放,店铺附近未见污水检查井或雨水排口,未发现油烟排到地下管网的情形。

2.连江县苔菉镇、连江生态环境局共收到4份涉及该店的12345投诉件,均及时办理反馈。

部分属实 督促新疆兄弟烤肉店加装合规油烟净化设施并接入排烟管道,确保餐饮油烟经有效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消除油烟扰民影响。

1.连江生态环境局要求店家立即停用油烟直排方式,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加装合规油烟净化设施并接入排烟管道,确保油烟经有效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后续将加强巡查监管。

2.连江县苔菉镇要求店家落实经营管控要求,严禁占用临街公共区域开展店外经营,必须将烧烤作业设施设置于经营场所室内区域;要求店家严格遵照环保相关标准,规范加装油烟净化装置与专用排烟管道,常态化做好油烟污染防治工作。

5 SD3FZ20260728D006 台江区瀛洲街道阳光城檀境小区对面的庙宇,开展民俗活动时燃放鞭炮、烧纸钱等,导致噪声、烟气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相关问题已存在5、6年,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 台江区 大气、噪声

2026年7月23日,台江区瀛洲街道、房管局、资规局、民宗局、城综局、园林中心、城投集团开展现场核查。7月29日,瀛洲街道、区民宗局、台江公安分局、台江生态环境局、区城综局再次核查。

1.该庙宇所在的光明港滨河公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经了解偶尔存在燃放烟花情况。7月14日该庙宇开展宗教活动,将部分纸钱移至门口路面焚烧,存在占道烧纸钱情况。存在一定的噪声扰民和大气污染情况。

2.该庙宇2019年安置于此,多年持续收到噪声、燃放爆竹扰民投诉,针对该问题的12345热线诉求,瀛洲街道均按时办理反馈。

属实 严禁在元宝炉外焚烧纸钱;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规定,仅可在指定地点燃放鞭炮。依托区街居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加强常态化巡查监管,及时劝导、依法处置违规行为。

1.台江区民宗局、瀛洲街道、台江公安分局于7月23日约谈庙宇负责人,明确该庙宇位于光明港公园禁放区内,严禁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宗教活动期间焚烧纸钱须在元宝炉内进行,严禁外烧。

2.台江区依托区、街、居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加强常态化巡查,将庙宇周边及公园纳入重点监管区域,在宗教活动日等敏感时段加大巡逻密度,台江公安分局对违规燃放行为依法责令停止、收缴并处罚,如情节严重、屡教不改,区民宗局依法暂停该场所大型民俗活动审批。同时强化对庙宇管理人员及信教群众的宣传引导,倡导采用电子鞭炮等环保方式替代传统燃放,从源头减少噪声和大气污染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6 SD3FZ20260728D007 福清市镜洋镇正源鞋业无证经营,生产过程产生废气、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福清市 大气、噪声

2026年7月29日,福清市镜洋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现场核查。

1.正源公司已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现场已公示,登记信息齐全有效,可依规开展经营。

2.正源公司1号车间距北侧村居最近约为20米,车间仅一条生产线在生产,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公司已采取密闭窗户、加装塑料帘等措施降低影响,监测结果达标。

部分属实 加强对正源公司的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配合上级部门处理。并督促正源公司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福清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正源公司巡查监管,要求企业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与第三轮中督、第二轮 省督重复投诉
7 SD3FZ20260728D008 闽侯县竹岐乡原竹西渡口西侧方向(511公交车竹岐运输站附近)两户居民将家中化粪池污水管道截断用于浇灌农田,平时化粪池污水直排闽江,可能污染闽江水源地取水口水质,要求部门立即查处。 闽侯县

2026年7月29日,闽侯县竹岐乡、水务公司开展现场核查。

1.2020年7月,竹岐乡竹岐村闽江沿线住宅污水管接驳工程已将闽侯县竹岐乡原竹西渡口西侧方向两户居民(511公交车竹岐运输站附近)生活污水进行纳管处理。由于市政污水管道老化、易堵塞,该两户居民将污水重新引入化粪池,尾水部分通过门前屋后的自家菜园消纳,部分污水通过自宅旁小沟流到宅后空地,影响到了周边邻里日常生活。现场未发现直排闽江的情况。

2.该两户属闽侯县竹岐乡竹西村,附近涉及的水源保护区有福建省"一闸三线"工程竹岐取水口及闽侯县竹岐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通过比对,其不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部分属实 2026年8月15日前,将该两户居民生活污水接驳市政污水管网。

1.闽侯县竹岐乡政府要求该两户居民不得将生活污水排到宅后空地,指导、督促其临时改造,将外流污水引流回化粪池。

2.闽侯县竹岐乡政府制订接驳纳管改造方案,将两户居民生活污水重新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将于2026年8月15日前完成。

8 SD3FZ20260728D009 仓山区建新镇城市之光小区地下地铁早上5-6点、晚上11点-凌晨1点这两个时段产生噪声与低频振动,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要求地铁公司对噪声污染问题进行整改。 仓山区 噪声 该件为重复件,澳门博彩已于2026年7月23日现场实地核查。 万科城市之光小区下方地铁洪塘停车场早于小区建设,彩票官网集团前期已委托省环保设计院开展入户检测,所测房间的二次结构辐射噪声、振动检测结果满足标准限值,2026年2月以来,彩票官网集团配合万科开发商研究优化方案,开展9、10号楼盖下区域轨道无缝化降噪提升试点,进一步降低地铁运营影响。 部分属实 彩票官网集团持续强化轨道日常维护和保养,降低地铁运营带来的噪声振动影响。

1.彩票官网集团已采取增设隔音墙体、限制列车车速、优化行车安排、降低凌晨时段广播播报音量、优化播报频次等措施减噪,常态化采取钢轨打磨及涂油养护作业,降低轮轨摩擦产生的振动及噪声,并将根据轨道无缝化降噪提升试点成果,开展进一步降噪研究。

2.彩票官网集团积极对接万科开发商做好与业主的沟通,就相关振动、噪声事项开展面谈,做好解释工作。

3.地铁集团再次委托省环保设计院于7月28、29日在诉求人反映的重点时段开展噪声检测。

9 SD3FZ20260728D011 鼓楼区五凤街道天元美树馆小区楼下有多家废品收购站,店外长期露天堆放大量废品垃圾,垃圾拆解和装卸车时产生巨大噪声及散发恶臭,严重影响楼上住户身体健康。 鼓楼区 垃圾、噪声

2026年7月27日至30日,鼓楼区五凤街道、商务局、城管局、市监局、鼓楼公安分局开展现场核查。

1.该小区共有三家废品收购站,区市监局核实确认三家经营主体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主体资格合法。

2.三家废品收购站均存在店外占道堆放回收废品、杂物以及场地保洁不到位、产生异味等问题,破坏沿街环境卫生整洁。

3.三家废品收购站在废品拆解、货车装卸作业过程中,作业方式较为粗放,噪声较大,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影响。

属实 规范经营秩序,消除占道经营、噪声扰民、异味污染,纳入常态化监管。

1.鼓楼区城管局现场对三家废品收购站经营者进行普法宣传,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要求严格落实"门前三包"主体责任,后续将对占道经营依法依规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截至7月28日,三家废品收购站门口堆放的废品已清理完毕,区城管局将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加大该路段日常巡查与管控力度。

2.鼓楼公安分局现场对噪声扰民问题予以警告,责令经营者规范作业时间,严格落实降噪措施。

3.区商务局要求三家废品收购站立即清理门店外占道堆放物,严禁占用公共道路开展回收作业;及时清运店内囤积回收物资,每日清扫门店内外场地,定期冲洗消杀,从源头消除异味扰民问题;优化废品拆解、货物装卸作业流程,降低作业噪声,严格管控作业时段,禁止清晨、夜间及居民午休期间开展装卸、拆解等高噪声作业。

4.五凤街道持续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常态化巡查,跟踪整改进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

10 SD3FZ20260728D012 晋安区新店镇西园佳园楼顶存在100-200平方米违章搭盖,其中一半用于养鸽子,产生鸽粪等导致小区环境卫生脏乱,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未得到解决,希望依法依规取缔违章搭盖。 晋安区 固废

2026年7月29日,晋安区新店镇、房管局、城综局、农业农村局开展现场核查。

1.西园佳园4号楼1804室住户在楼顶公共区域搭建铝合金简易结构鸟笼用于饲养鸽子,影响小区环境卫生。区城综局已于2025年9月4日对该处违章搭盖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整改;因当事人逾期拒不整改,区城综局于2025年11月20日依法报请澳门攻略中心对该户产权实施冻结,以督促其履行整改义务,目前该户产权仍处于冻结状态。

2.新店镇政府曾收到群众通过12345平台反映的相关问题诉求件,已按时办理反馈。

部分属实 依法拆除西园佳园4号楼1804住户顶楼违章搭建的鸽舍。

1.晋安区新店镇、城综局、房管局已约谈西园佳园4号楼1804室住户,当事人已于2026年7月30日配合拆除楼顶违章搭建的铝合金鸟笼,并同步启动饲养鸽子的分批转移工作,现场环境秩序已基本恢复。

2.当事人产权冻结状态将保持至其履行违建整改义务并经验收合格后,方按程序申请解除冻结,确保整改闭环。

3.晋安区新店镇、城综局、房管局将督促西园佳园物业真人视讯企业加强顶层公共区域的日常巡查管理,举一反三,发现违章搭建及时劝阻,杜绝问题回潮。

11 SD3FZ20260728D013 闽侯县荆溪镇厚屿村胜帆搅拌站从去年开始从事石子加工,加工过程噪声、粉尘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要求核查加工厂是否证照齐全,对噪声、粉尘问题进行整改。 闽侯县 噪声、扬尘

2026年7月29日,闽侯县荆溪镇、资规局、闽侯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核查。

1.胜帆公司系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工艺为原料砂石、水泥进行混合搅拌形成混凝土成品,原料砂石来自外购,无自行加工。该公司通过环评审批及验收并已作排污登记,环保手续齐全。

2.胜帆公司生产线置于密闭车间,已配备喷淋、减震措施来抑尘、降噪。7月29日夜间,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和噪声进行采样监测,结果均未超标。因其厂区空旷及生产性质,扬尘和噪声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减少噪声及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荆溪镇政府要求企业在作业全过程中,增加喷淋强度和覆盖面,强化湿法抑尘措施,同时要求做好产噪设备日常运维,尽量减少夜间时段的生产作业,进一步降低粉尘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2 SD3FZ20260728D014 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附近100米,溪语躺赢垂钓场在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开设垂钓场,烧烤油烟臭气扰民。 闽侯县 生态、油烟

2026年7月30日,闽侯县上街镇、市监局、闽侯生态环境局派员开展现场核查。

1."溪语躺赢垂钓场"为闽侯县上街溪语躺营休闲农场,该农场未从事烧烤经营活动,也无提供游客烧烤真人视讯,现场未发现烧烤架等设备。

2.该农场经营垂钓真人视讯,其垂钓场东北角约300㎡水域在一级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

部分属实 督促该农场于2026年8月10日前完成清理工作,同时加强溪源宫水源地巡查,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

1.闽侯县上街镇政府要求该农场立即对其处于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部分垂钓场进行清除,于2026年8月10日前完成。

2.闽侯县上街镇加强溪源宫水源地巡查监管,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

*
13 SD3FZ20260728D015 晋安区鼓山镇鼓山一号别墅小区的后山,破坏鼓山风景区林地建坟墓,目前已建上百座。 晋安区 生态

2026年7月29日—31日,晋安区鼓山镇、民政局、资规局先后多次到开展现场核查。

1.经联合核查组排查,洋里村委会走访居民核实,鼓山一号区域现存墓葬群均为历史遗留墓穴,修建于2019年以前。

2.未发现被毁坏的林木、树桩等剩余物,也未发现破坏林地新建坟墓的行为。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巡查,防止出现毁林建坟等情况。 晋安区鼓山镇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出现毁林建坟等情况。
14 SD3FZ20260728D016

投诉人对SD3FZ20260716D017处理结果不满意。

1.晋安区自然资源局回复该区域在非红线范围内,为国有建设用地,投诉人质疑为什么国有建设用地能为私人所用,要求相关部门明确该区域属于国有用地还是私人用地;

2.小区规划图显示该区域为小区所有,而晋安区自然资源局回复该区域不在红线内,依据在哪里;

3.晋安区自然资源局认可的鼓山一号别墅小区1—54栋业主的整治方案,未经其他业主同意;

4.晋安区自然资源局在12345平台的反馈均未对业主的投诉内容作出完整回复,且回复内容使用同一模板,态度敷衍;

5.反馈材料提及鼓山镇政府、岚山社区已回访诉求人,但实际未作回访。

晋安区 其他

2026年7月17日、19日、23日、24日、29日,晋安区鼓山镇、资规局、城综局多次开展现场核查。

1.信访人反映区域在鼓山一号小区内,用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1—54栋业主施工区域均在小区内,不在鼓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红线范围内。

2.现行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优惠活动文件尚未明确要求该小区业主开展地质灾害治理需征求其他业主同意的相关规定。鼓山一号1-54号整治方案由资质单位编制并经专家论证,符合地质灾害防治有关规定。

3.2026年以来,区资规局收到2件关于鼓山一号1-54相关问题的信访件,均按规定办理反馈。

4.鼓山镇岚山社区正持续开展周边群众解释工作。

部分属实 积极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

1.晋安区资规局已于7月30日电话联系诉求人,倾听其诉求,并于2026年7月31日下午召集区城综局、鼓山镇工作人员召开协调会,倾听和解决诉求人具体诉求。

2.鼓山镇联合区资规局、城综局、建设局督促做好工程建设区域的日常监管工作,严格按照边坡治理及审批的房屋设计方案施工,做好边坡复绿,并做到文明规范施工。

15 SD3FZ20260728D017 投诉人对SD3FZ20260721D011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晋安区有关人员信访办理现场走过场、敷衍了事,对垃圾屋选址未公示,要求搬离垃圾屋。 晋安区 其他

2026年7月29日—30日,晋安区城综局、新店镇开展现场核查。

1.晋安区新店镇已组织小区物业对该垃圾分类屋开展全方位深度清洁整治,全域喷雾消杀,并为所有垃圾桶统一配备密封桶盖,避免垃圾投放后异味向外扩散。同时指导秀山村联合小区物业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引导居民定点定时投放垃圾,避免误时投放垃圾。

2.小区物业于2022年8月向新店镇申请配建4座垃圾分类屋。经新店镇指导,物业于2022年12月完成4座垃圾分类屋建设,其中9号楼旁垃圾分类屋于2022年12月建成。其间同步向全体业主公示了垃圾屋开放时间及垃圾分类注意事项。

部分属实 加强垃圾屋日常保洁与消杀工作,同时加强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引导周边楼栋居民规范投放垃圾。

1.新店镇要求清运企业严格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制度,合理调整清运时间,确保垃圾不过夜、不积存,从源头降低异味产生。

2.新店镇指导小区物业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提升居民分类意识和配合度,并在垃圾屋周边开展劝导工作,及时纠正居民不规范投放行为,共同维护小区整洁宜居环境。

16 SD3FZ20260728D018 仓山区盖山镇国贸凤凰原小区西侧200米左右在建生活垃圾分拣站,承建方为省供销集团,正在进入围挡工程阶段,分拣站隔壁20米左右有条河流,投诉人担心分拣站建成以后污染河流,并且影响国贸凤凰原小区居民生活环境,要求停止建设。 仓山区 其他

2026年7月30日福州供销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

1.该项目位于仓山区南台大道南段东侧,距离仓山区盖山镇国贸凤凰原小区西侧400米左右,计划建设一座可回收物智能分拣处理车间及独立配套真人视讯设施用房。该项目目前还未交地,暂未开工建设,未进入围挡工程阶段。

2.仓山可回收物智能分拣中心项目由市供销社下属福州供销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项目已按程序取得澳门博彩研究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3.仓山可回收物智能分拣中心项目属于绿色低碳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该项目仅对废纸、塑料、金属等可回收物,进行分拣回收再利用。不回收、不储存、不处理居民厨余垃圾和建筑垃圾,不存在易腐垃圾腐败发臭源头,运营过程不存在加工处理等生产排污环节,不存在向河流倾倒垃圾造成水体污染的情形。

部分属实 主动对接小区物业、业委会及居民代表进行宣讲、解释,打消群众认知误区,争取得到广大居民的理解与支持。 福州市供销社将督促福州供销投资有限公司于8月中旬前联合仓山区盖山镇政府,对接小区物业、业委会及居民代表,通过座谈交流、现场答疑、发放宣传资料等多元方式,重点围绕群众高度关注的环境风险与河道污染等疑问,全面细致解读项目整体设计、建设标准、生产工艺等核心内容,打消群众认知误区,争取广大居民的理解与支持。
17 SD3FZ20260728D019 长乐区鹤上镇滨江国际小区35栋104店面,串串一站式供应链晚上冷库外机运行噪声很大,影响旁边居民生活。 长乐区 噪声 2026年7月29日收到该信访交办件后,福州新区(长乐区)组织长乐生态环境局、区城综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鹤上镇政府赴现场开展实地核查。 经现场核实,该公司店铺门前放置一台冷库风冷制冷机组。该机组仅在冷库内温度高于设定值时启动运行,运行时产生的风机气流噪声较大,尤其在夜间环境背景噪声较低时,会对周边居民休息造成影响。目前,该经营者已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降噪措施方案设计。 属实 督促经营主体限期完成降噪措施整改。

1.长乐生态环境局指导经营者于2026年8月30日前完成冷库风冷制冷机组降噪措施整改,后续持续监测。

2.鹤上镇政府在整改期间主动对接周边群众,耐心做好解释安抚工作,积极争取群众理解。

18 SD3FZ20260728D020 福清市江阴工业区园区内万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福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丽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未落实环保措施,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周边环境,危害周边群众身体健康。 福清市 大气 2026年7月29日、30日,福清生态环境局、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开展现场核查。 经查,万华环保、福抗药业、福兴医药三家企业均已按要求配套废气治理设施,重点排放口在线监测联网,2026年监测数据未超标。对照相关名录,三家企业生产涉及部分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近期第三方监督性监测及园区走航监测显示,万华、福抗的厂界甲醛低于检出限,福兴医药的二氯甲烷、三氯甲烷浓度远低于参照标准限值,整体污染物浓度处于较低水平。 部分属实 督促三家公司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进一步对排放的废气进行深度处理,减少废气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福清生态环境局积极引导江阴园区企业深入开展废气治理提升改造工作,推动企业在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对排放的废气进行深度处理,提升周边环境质量。此外,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结合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平台,对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实时监控,持续开展每月不少于15次的走航监测。 * 与第三轮中督重复投诉
19 SD3FZ20260728D021 晋安区鼓山镇联发君樾府3号楼底下老叔东北延边烧烤店无专业烟道,油烟直排扰民,投诉人要求该店搬离或关闭。 晋安区 油烟

2026年7月29日,晋安区鼓山镇政府、区市场监管局、晋安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核查。

1.晋安区老叔餐饮店所属建筑为双层商业店面,无上层居民住宅,建筑本体未配套专用排烟烟道。店内配置1台带油烟净化功能的专用烧烤车,同步加装1台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经营产生的油烟,经烧烤车净化设施预处理,再通过专用排烟管道接入后端油烟净化器二次深度处理后排放,不存在无处理直排的情况。7月29日夜间,晋安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油烟监测。

2.该店已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不在重餐饮禁设区域范围,不符合撤销该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部分属实 监督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设备清洗维护。

1.晋安区鼓山镇政府、晋安生态环境局加强常态化巡查,监督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责令经营主体定期清洗设备,商户规范设置排油烟管道,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晋安生态环境局将依据第三方检测机构8月5日出具的监测结果,依法依规作出后续处理。

20 SD3FZ20260728X001

1.投诉人认为前横高架无需承接夜间渣土、建材等大型运输车,一是对沿线住宅小区产生噪声与低频共振污染;二是通行国五及老旧柴油重卡起步、爬坡阶段排放大量PM2.5、氮氧化物,车辆颠簸洒落渣土粉尘污染周边小区及晋安湖绿化带;三是桥面雨水裹挟车辆油污、泥沙直接排入光明港及晋安湖支系内河造成污染;四是造成人居生态失衡。

2.投诉人认为不需要修建福新路互通匝道(福新立交),现有路网已能满足日常通勤,新建匝道会加剧噪声、尾气对周边住宅小区的影响,构筑物侵占晋安湖生态缓冲绿地,破坏东部核心滨湖景观格局,增加城市长期生态治理财政开支。

晋安区 噪声、大气、水、其他 经调查,晋安区前横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是在现状前横路中间新建高架桥,经规划审批后建设,改造范围是在前横路道路规划红线范围内,未侵占沿线绿化和水生态用地。目前高架桥正在施工,尚未通车。 建设单位市城乡建总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环评、水土保持方案、社稳评估等基建程序,待桥梁建成后主体将移交市城管委进行市政管养,沿线交通移交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管理。目前高架桥尚未建成通车,不存在车辆通行对沿线的影响。 市交警支队协办意见:鉴于目前前横路高架桥尚未完工,更未移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养,待建成通车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结合路网、交通流量等实际情况,统筹研究该路段的车辆通行优惠活动,强化沿线交通秩序的管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经评估,前横福新路口处有必要新建的高架桥项目,市资规局、市住建局等部门正在组织开展规划调整及方案研究工作,方案已考虑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拟建匝道不会对湖体景观造成影响。项目将严格执行环评等相关建设程序。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加强巡查防止出现违法现象。 在完成规划调整和方案论证等工作后,福州市资规局、住建局将和晋安区人民政府共同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21 SD3FZ20260728X003 晋安区王庄街道沿街商铺一整排烧烤、烤肉类餐饮店每日傍晚至夜间经营期间,油烟污染问题严重(围满停车场烤肉、倔爷烤肉等店尤为严重),未正常开启油烟净化设备,影响周围小区居民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部分商户存在户外占道露天烤制行为,进一步加剧油烟扩散。投诉人要求所有烧烤店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完成油烟问题整改,有关部门加强夜间巡查管控,及时查处油烟超标排放行为。 晋安区 油烟

2026年7月29日,晋安区王庄街道、晋安生态环境局、区城综局开展现场核查。

1.现场核查时段为夜间18时至22时商户经营高峰期,信访人反映的沿街商铺共4家,均已安装油烟收集净化装置,排放系统运行正常无故障,但经净化后的微量油烟异味易局部积聚飘散,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其中,围满停车场烤肉、倔爷烤肉两家店铺夜间经营客流量较大,烤制作业频繁。晋安生态环境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上述两家餐饮店开展油烟排放采样监测。

2.经查,未发现占道经营行为,部分店铺门口有杂物堆放,"门前三包"不到位。

部分属实 监督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设备清洗维护,实现油烟达标排放,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晋安生态环境局督促商户优化油烟净化设施运维制度,加密设备清洗、滤网更换频次,规范建立完整运维台账,确保治污设施全天候高效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削减油烟异味扩散,从源头降低扰民影响。另将依据2026年7月29日夜间监督性监测结果,依法依规作出后续处理。

2.王庄街道办事处、晋安生态环境局将该餐饮聚集区纳入餐饮油烟重点管控区域,聚焦傍晚至凌晨扰民高发时段,常态化排查整治油烟污染隐患。 3.区城综局责令商家对店门前堆放的杂物进行清理,并做好"门前三包"管理。将王庄街沿街店铺列入重点巡查点位,加强现场巡查。

22 SD3FZ20260728X004

1.现福清监狱东侧河道的镜洋镇太城溪流域,在改革开放初期被镜洋镇政府征用,卖给现在的六和鞋厂,鞋厂将河道填埋,原河床至少30米的宽度减为7米,影响太城溪泄洪功能。投诉人要求科学评估太城溪流域洪峰、流量,及时清理被鞋厂占用河床。

2.原镜洋村村书记侵占北张溪河道,修建3幢厂房,将宽阔的明河覆盖仅留暗沟,影响北张溪排洪功能。投诉人建议新开明渠,增加排洪能力。

福清市 其他

2026年7月29日,福清市镜洋镇政府、水利局开展现场核查。

1.六和鞋业厂房在合法用地红线内,未填埋河道。太城溪河道现状满足常规排洪要求,河道宽度变化系历史河道整治及两岸用地布局所致。

2.3栋厂房权属单位为天香公司,非个人资产,在合法用地红线内未侵占河道。信访人提及的北张溪实为一条水沟,因穿越企业厂区,出于通行安全考虑企业将明沟改为暗渠。由于暗渠排洪能力有限,福清市镜洋镇已在天香公司红线内道路下方新建一条雨水管道,与原有暗渠形成双通道排水,有效提升该段泄洪能力。

部分属实 加强对六和鞋业的监管与巡查,防止企业未经许可在河道作业;定期清理水沟杂草与淤泥,防止汛期排水不畅。 福清市水利局督促镜洋镇及相关企业汛前清淤疏浚河道,落实群众转移预案。后续镜洋镇将加强企业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23 SD3FZ20260728X005 鼓楼区福马路39号富裕世家小区后门"山家山"及右侧相邻家餐饮店存在油烟污染扰民。"山家山"餐饮店无油烟净化设备,油烟露天直排晋安河,严重影响周边住户生活和健康;右侧相邻一家餐饮店违规将油烟接入下水道、市政排水管网,持续污染空气。投诉人要求对"山家山"餐饮店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整改,加装油烟净化器,铺设合规专用高空排烟管道,实现油烟净化后达标排放;对右侧餐饮店排入下水道违规行为立即封堵整改,拆除地下排烟管线,按规范改造高空排烟系统。 鼓楼区 油烟

2026年7月29日,鼓楼区水部街道、鼓楼区市场监管局、鼓楼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开展实地调查。

1.群众反映的山家山餐饮店及右侧相邻的闽古屋餐饮店都安装油烟净化器,其油烟经收集净化后通过排烟管道向排水设施排放至晋安河。

2.7月29日晚上,鼓楼环境监测站对两家餐饮店油烟排放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两家油烟排放浓度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浓度限值。

部分属实 油烟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鼓楼生态环境局已向山家山餐饮店、闽古屋餐饮店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将案件移送城管部门处罚,并约谈两家餐饮店负责人,要求8月7日前完成高空排烟管道铺设、更换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全面收集净化后经管道高空达标排放。

2.鼓楼区住建局已向两家餐饮店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8月7日前拆除接入排水设施的排烟管道。

3.水部街道办事处已将两家餐饮店纳入重点监管点位,并组织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持续跟进排烟管道改造、油烟净化设施整改进度,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4 SD3FZ20260728X006 闽侯县尚干镇福州邦保洁洗涤真人视讯有限公司利用污水池抽空补入自来水、洗涤时不加洗涤剂达到"监测条件",锅炉使用好的燃料(和平常用的完全不同)等方法来应对有关部门检查,使废气、废水"达标",但对淘江水质造成污染。 闽侯县 水、其他

2026年7月29日,闽侯县尚干镇、闽侯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调查。

1.该公司按正常洗涤流程作业,废水经处理能力为600t/d的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至生产,尾水经总排口外排入红南溪,最终汇入淘江。经调查,该公司生产用水约200t/d,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充足。对该污水设施及厂区外巡查,未发现临时抽排废水和补兑自来水的情况。该公司日常使用生物质锅炉,天然气锅炉仅在生物质锅炉停炉检修时使用。该公司生物质燃料日用量约10t,现场无不同的生物质颗粒库存。7月19日,对该公司的监测结果均未超标。

2.该信访件为重复件。7月18日至20日,闽侯县已连续派员到现场调查。

不属实 形成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 闽侯生态环境局将加强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并督促企业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25 SD3FZ20260728X007 闽侯县青口镇前洋村新洋85号旁二三十米处废铁场(村集体土地)每天整理废铁时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闽侯县 噪声 2026年7月30日,闽侯县青口镇政府开展现场调查。 经核实,该地块属于村集体土地,租期于2026年8月31日到期,该废铁场正在开展场地清理,仅昼间时段作业,无新物资进场,在开展场地清理过程中,装运废铁会产生一定噪声。 部分属实 规范经营秩序,减少扰民问题

1.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已督促、引导该企业合理选址,依法依程序申请相关证照并规范经营。

2.2026年8月1日,该企业已停止经营活动,场内的废铁等物资已清理完毕。

26 SD3FZ20260728X008 澳门博彩把位于康山路的D-12地块康山法定山地绿地擅自变更为商住用地不具备合法性,违反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第65、68条关于绿地、广场5分钟生活圈配套的约束性规定,周边小区居民绿地占补平衡失衡。开挖山体,砍伐林木违背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与建设宜居有福之州、幸福福州的城市发展相背而行渐行渐远。恳请调查并恢复康山法定三级山体公园属性,撤销违法D-12用地性质调整规划。 晋安区 其他

2026年7月29日,澳门博彩进行调查处理。

1.经调阅《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康山庙北侧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涉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约束性规定。

2.该地块启动旧改工作后,由线上投注开展地块收储,并委托编制了地块控规论证。根据控规论证方案,地块规划为商住用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规开展控规审查及报批工作,经征得在线娱乐同意,减少的绿地在周边片区补足,做到绿地占补平衡。控规方案依法履行公示、听证等程序,并经澳门博彩批复后对外公布。

3.该地块经依法收储后,依照法定程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于2026年6月8日发布土地出让公告,2026年6月30日组织公开出让,土地出让程序合法合规。

不属实 鉴于该项目已有部分群众提起诉讼,待法院作出判决后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澳门博彩已按程序处理诉讼问题,康山庙北侧地块相关诉讼案件于7月21日经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结束,待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7 SD3FZ20260728X009 晋安区鼓山镇埠兴村华严寺边的小道往山顶两边,多年来一直有一班人不停地砍伐山上林地大松树、刨掉自然草木,占用山地,截断鼓山下来的自然溪流,破坏生态环境,新建并销售"活人墓"。 晋安区 生态

2026年7月19日—29日,晋安区政府分管领导、鼓山镇政府、区民政局、区资源规划局、晋安生态环境局先后多次到现场开展联合调查。

1.关于砍伐林木。山道两侧仅见少量朽坏倒木及截断木桩,未发现大面积砍伐。该区域属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树清理系按防控要求实施,不属生态破坏。目前,埠兴村华严寺通往后山山道两侧疫木已进行堆烧除害。

2.关于截断溪流。全面排查未发现拦堵、截断、改道自然溪流的设施、构筑物及人为施工痕迹。

3.关于新建活人墓。查实1座2026年新立碑墓葬,占地约40㎡,已投入使用,未发现销售行为及线索。

部分属实 对新建坟墓进行拆除复绿。 晋安区鼓山镇配合民政局、资规局于9月底前对山顶违法新建的坟墓予以拆除并复绿整改。
28 SD3FZ20260728X011 闽侯县尚干镇后厝村闽江水源一级保护地"金鱼梅"复耕地60亩被福州鸿泰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非法侵占用于堆放建筑垃圾,破坏农业生态,该地块未办理农转用等审批手续。 闽侯县 土壤

2026年7月29日、30日,闽侯县尚干镇政府、县资规局、县城综局到现场调查核实。

1.该信访件中反映的"金鱼梅"系福州市闽侯县尚干镇后厝村金鱼梅山脚下地块,鸿泰公司于2007年3月向后厝村租用该地块,目前为闲置状态。经核查,该地块不涉及耕地,不属于水源保护区。

2.现场检查发现有周边部分村民在此处倾倒零星建筑垃圾。

部分属实 闽侯县尚干镇政府督促鸿泰来公司加强场地管理,及时清运场地内垃圾,同时组织日常巡查,保护村居环境。 闽侯县尚干镇政府清运场地内垃圾,并加强日常巡查,督促鸿泰来公司加强场地管理,防止村民倾倒建筑垃圾。 * 与第三轮中督重复投诉
29 SD3FZ20260728X013 闽侯县祥谦镇峡南村闽江水源一级保护地100亩以上地块被时任祥谦镇党委书记谢某作为弃土和垃圾填埋场,污染闽江。 闽侯县 土壤、水

2026年7月30日,闽侯县祥谦镇政府、县城综局开展现场核查。

1.闽调峡南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内,除峡南泵站、原居住房屋外,其余多为杂草丛生空地,未见弃土和垃圾填埋场。

2.经调阅2016年至2025年卫星影像图,未发现该区域有弃土和垃圾填埋情况。

不属实 加强对该水源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和管理,防止出现弃土和垃圾倾倒的情况。 闽侯县祥谦镇政府和县城综局加强对该水源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和管理,防止出现弃土和垃圾倾倒的情况。
30 SD3FZ20260728X014

1.晋安区宦溪镇南洋村111号觅谷山庄位于城市二级水源饮用水保护区核心范围内,村民陈某违规占用该处林地建设5座房屋,该处建筑最初为城市快速路工程临时配套用房,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依规拆除、恢复林地原貌,但陈某私自非法占用,长期违规侵占公共林地资源。该山庄内还违规搭建游泳池、景观平台等设施。

2.该处搭建、扩建建筑均未取得合法手续,建设过程大面积砍伐、占用林地,破坏原有生态植被与水土环境。

晋安区 生态、其他

2026年7月28日、7月29日,晋安区组织宦溪镇、区资源规划局、区城综局、晋安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赴现场开展联合调查。

1.群众反映的南洋村111号地块位于马尾水厂白眉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管控范围内,地块现状地类为一般商品林地。

2.反映地块有5座建筑,分别为1栋二层砖混及水塘周边4栋一层建筑。经核实,二层砖混建筑前身为2012年之前建成的土木结构旧房,2015年出租给东部快速路工程作为临时配套用房;水塘周边4栋一层建筑建于2015年,无审批手续,未出租作为工程临时配套用房。此外,地块内的1间附属厨房、1处观景平台、1座废弃游泳池建于2022年,属违规搭建。

3.该地块内所有建筑物未办理审批手续,存在非法破坏林地行为。由于涉事建筑建设时间跨度大,现场未发现被毁坏林木的树桩、枝条等遗留物证,暂无法确认是否存在大面积砍伐林木、破坏原生植被与水土环境的情形。

部分属实 依法处置违法占用林地问题,加强常态化巡查,规范环境管理。

1.2026年7月29日,晋安区资规局已针对南洋村111号占用林地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查处,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责令当事人于3个月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

2.2026年7月29日,晋安生态环境局向该地块实际使用人正式下达《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环境管控告知书》,明确告知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有关禁止事项。

3.晋安区政府已将该点位及周边水源保护区域纳入重点监管点位,并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各类违法行为。

31 SD3FZ20260728X015 投诉人对SD3FZ20260718D003办理情况不满意,认为闽侯县有关部门在办理过程存在敷衍了事,仅简单清理河道出口小段浮莲,近千米主干河道仍淤堵,布满水浮莲,未彻底整改。 闽侯县 其他 2026年7月28日,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派员前往现场调查核实。 玉屿自然村未征迁区域内共有河道长度近1000米,其中约400米河道行洪通畅,未发现水浮莲;约600米河道存在水浮莲,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已于7月30日完成河道水浮莲清理工作,目前河道畅通。 部分属实 完成河道水浮莲清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河道日常巡查,避免汛期造成群众损失。

1.于7月28日增派15名作业人员进场协助玉田村玉屿自然村河道水浮莲打捞工作,于7月30日完成河道水浮莲清理工作。

2.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定期对上述河道进行清理。汛期时,密切关注水位变化和排水情况,及时组织力量开展排涝作业,确保河道行洪通畅。

32 SD3FZ20260728X016 福州宏辉机械有限公司出租厂房给福建宏顺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宏顺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无环保验收和排污许可等手续长期开工生产,未配套废气收集管道及净化设施,生产过程直排黑烟,刺鼻塑胶异味无组织扩散,请求依法查处。 闽侯县 大气、其他

2026年7月29日,闽侯县青口镇政府、闽侯生态环境局到宏顺公司调查核实。

1.宏顺公司租赁宏辉公司2#、3#厂房用于生产。该公司主要生产汽车零部件及配件,于2024年4月开始主体设备安装,2025年2月投产,尚在委托编制环评报告阶段,存在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问题。

2.该公司生产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检查人员未发现直排和冒黑烟的情况,也未嗅到明显的刺激性异味。由于生产工艺特性,存在少量无组织排放的情况。

部分属实 同时加强监管力度,督促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合法规范生产。

1.闽侯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且未取得排污许可前不得恢复生产。针对该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及未办理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行为澳门线上博彩官网分别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青口镇政府、闽侯生态环境局加强监管力度,要求其办理环保相关手续,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未办理相关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

来源:澳门线上博彩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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